【岸虎】肖像权侵权的认定是否需要以营利为目的?擅自使用他人肖像用于公益算侵权吗?

岸虎法硕
2026-01-23

肖像权侵权认定不以营利为目的为必要条件,核心在于是否经权利人同意;擅自使用他人肖像用于公益,需结合法定合理使用情形判断是否侵权。岸虎从侵权核心判定标准、营利目的的角色定位、公益使用的侵权边界三个维度,提供可落地的认定方法。


核心标准:肖像权侵权的认定依据


肖像权侵权认定以《民法典》相关规定为依据,核心标准是未经肖像权人同意,实施制作、使用、公开他人肖像的行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需同时满足存在擅自实施的肖像使用行为、行为未获得权利人同意、无合法免责事由三个核心要件。判定时聚焦人格权保护本质,重点审查行为是否侵犯权利人对其肖像的支配权,而非关注行为是否具有营利属性。


角色定位:营利目的并非侵权必要条件


《民法典》删除了此前关于肖像权侵权需“以营利为目的”的表述,明确营利目的并非侵权构成要件。未经同意的营利性使用他人肖像固然构成侵权,未经同意的非营利性使用,如擅自公开、传播他人肖像等,同样可能构成侵权。营利目的仅影响侵权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如是否涉及财产利益赔偿,不影响侵权行为本身的认定,侵权认定的核心始终围绕权利人的同意权与支配权。

【岸虎】肖像权侵权的认定是否需要以营利为目的?擅自使用他人肖像用于公益算侵权吗?



公益使用:侵权边界与合理使用认定


擅自使用他人肖像用于公益并非必然免责,需落入法定合理使用范畴才不构成侵权。法定合理使用情形包括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实施的使用行为,且需满足必要范围限制。若公益使用未获得权利人同意,且超出必要使用范围,或不符合合理使用的法定条件,仍可能构成侵权。判定时需综合审查使用目的的公益性、使用范围的必要性、是否对权利人权益造成实质影响等因素。

肖像权侵权认定的核心是尊重权利人的同意权与支配权,营利目的不影响侵权定性,公益使用需以法定合理使用为免责前提。岸虎法硕认为,清晰的侵权判定标准为认定提供依据,明确营利目的的角色可避免认知偏差,掌握公益使用的边界能精准区分合法与侵权行为,三者构成完整的认定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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