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史中,明朝廷杖制度的实质并非单纯的刑罚手段,而是皇权高度集中的产物,核心是皇帝通过暴力威慑,强化君主专制、控制官僚群体、压制思想言论的专制工具。岸虎拆解其本质,助力考生精准掌握考点、规避认知误区。
廷杖制度的核心实质是皇权突破传统法制约束、实现绝对专制的表现。明朝废除丞相制度后,皇权失去有效制衡,皇帝直接掌控朝政,廷杖成为皇帝绕过法定司法程序、直接施加于官员的暴力惩戒方式。其无需经过刑部审讯、大理寺复核等法定流程,仅凭皇帝旨意即可执行,不受法律规范约束,本质是皇帝个人意志的强制体现,彰显了明朝皇权的至高无上与专制集权的空前强化。

廷杖制度的实质还体现为皇帝控制官僚群体、维护统治秩序的工具。明朝官员(尤其是言官)常有进谏传统,廷杖成为皇帝打压异己、震慑百官的重要手段,通过对违逆旨意、直言进谏的官员当众施刑,既能惩罚个体,也能警示全体官僚,迫使官员绝对服从皇权、不敢直言进谏,弱化官僚群体的监督与制衡作用,确保官僚体系完全服务于皇帝意志,巩固君主专制统治。
廷杖制度的深层实质,是对传统法制秩序的践踏和思想言论的压制。从法制层面,其打破了“刑不上大夫”的传统礼制与法定司法程序,将官员等同于普通百姓甚至罪徒,随意施加肉刑,导致明朝法制体系沦为皇权的附属,失去独立运行的空间。从思想层面,廷杖通过暴力威慑,压制不同言论与思想,禁止官员质疑皇权、非议朝政,强化思想专制,维系君主专制统治的思想基础,是明朝专制集权统治的重要支撑。
明朝廷杖制度的实质,是皇权高度集中背景下,皇帝强化君主专制、控制官僚群体、压制思想言论的专制工具,其核心是皇权的绝对化,本质上践踏了传统法制秩序,服务于明朝专制集权的统治需求。岸虎法硕认为,明确其本质,能精准把握明朝法制史的核心特征与皇权运行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