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硕刑法中,继续犯与状态犯的核心区分在于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的关系,盗窃罪仅成立状态犯,核心是其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不同步。岸虎明确二者核心区分要点、关键差异及盗窃罪的定性原因,提供落地性备考指引,助力考生精准掌握考点。
继续犯与状态犯的根本区别,在于犯罪行为实施过程中,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是否始终同步存在。二者均会产生不法状态,但状态持续的前提和与行为的关联截然不同,这是法硕刑法备考中区分二者的核心判断标准,也是解题时的关键切入点,无需借助复杂案例,抓住“同步性”即可快速区分。

继续犯的核心特征是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同步持续,犯罪行为着手实施时不法状态即产生,行为持续多久,不法状态就持续多久,行为终止则不法状态同步终止,不法状态无法脱离犯罪行为独立存在。状态犯的核心特征是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不同步,犯罪行为实施完毕、达到既遂后即终止,但行为引发的不法状态仍会持续存在,不法状态可脱离犯罪行为独立存续,且犯罪既遂后无法再继续实施同一犯罪行为。
盗窃罪中,行为人实施的窃取行为一旦完成、实际控制财物,犯罪即达到既遂,窃取行为随之终止,不再持续。但窃取行为引发的不法状态,即行为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状态,会在行为终止后持续存在,且该不法状态无需依托窃取行为即可独立存续,完全符合状态犯的核心构成,因此盗窃罪仅成立状态犯而非继续犯。
法硕刑法中,继续犯与状态犯的核心区分的是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是否同步持续,继续犯二者同步,状态犯二者不同步。岸虎法硕认为,盗窃罪因窃取行为既遂后即终止,仅非法占有财物的不法状态持续,完全契合状态犯特征,故仅成立状态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