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表示瑕疵是指表意人表示出来的意思与其内心的真实意思不一致的情形。主要类型包括: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
这些情形都可能导致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但它们的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有所不同。【岸虎】提醒考生,区分这些类型的核心是看谁的原因导致了意思表示的瑕疵。

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欺诈的构成要件包括:欺诈人实施了欺诈行为、被欺诈人因欺诈陷入错误认识、被欺诈人因错误认识作出意思表示、欺诈人具有故意。
被欺诈方可以请求撤销民事法律行为。因欺诈订立的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
胁迫是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其他组织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胁迫的构成要件包括:胁迫人实施了胁迫行为、被胁迫人因胁迫产生恐惧、被胁迫人因恐惧作出意思表示、胁迫人具有故意。
胁迫的效力比欺诈较严重,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撤销。
乘人之危是指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的行为。乘人之危的特点是:利用对方危难处境、谋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
乘人之危和胁迫的区别在于:胁迫是以损害相威胁,乘人之危是趁火打劫。乘人之危的认定关键是看是否利用了对方的危难处境。
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的情形。重大误解的特点是:认识上的错误、错误认识导致意思表示与真实意思不符、错误必须是重大的。
重大误解和欺诈的区别在于:欺诈是他人的欺骗导致错误,重大误解是自己的认识错误。重大误解不包括动机错误,只包括对法律行为本身内容的错误认识。
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在订立合同时因紧迫或缺乏经验而明显对自己严重不利的合同。显失公平的构成要件包括:合同内容明显不公平、一方在订立合同时处于紧迫或缺乏经验的状态、因果关系,即不公平是因为紧迫或缺乏经验造成的。
显失公平和乘人之危的区别在于:乘人之危是利用对方危难,显失公平是因紧迫或缺乏经验。显失公平必须是合同订立时就已经存在的不公平。
以上是【岸虎法硕】分享关于意思表示瑕疵类型及区分的分析内容。欺诈、胁迫是他人原因导致的意思表示瑕疵,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是自己一方的原因。区分的关键是看谁的原因导致了意思表示的不真实。考生要准确掌握每种类型的构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