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的,为担保债权实现,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违约金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双重性质,定金则是担保方式。【岸虎】提醒考生,两者性质不同,不能简单等同。

根据《民法典》规定,违约金与定金不能同时主张,当事人只能选择适用。这是"择一适用"原则。
具体规定是: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二者不能同时适用。提醒考生,只能选一个,不能两个都要。
当事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通常考虑以下因素:第一,数额大小。选择数额较高的对自己较有利。
第二,举证难度。选择较容易证明损失的。第三,实际损失。如果实际损失明显高于违约金或定金,可以主张调整。
定金和违约金还有以下关系需要注意。第一,定金罚则。给付定金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收受定金方违约应双倍返还。
第二,赔偿损失。如果违约金或定金不足以弥补损失,可以主张赔偿损失。第三,约定过高。如果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适当减少。
以上是【岸虎法硕】分享关于违约金与定金同时主张法律规定的法硕考点分析。违约金与定金不能同时主张,只能择一适用,当事人应根据数额大小、举证难度等因素选择较有利的条款。考生要掌握两者的区别和适用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