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一制度在宪法中有着明确的条文规定。宪法序言指出,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战胜许多艰难险阻而取得的。宪法序言同时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宪法序言虽然不具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但它是我国宪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蕞高的法律效力,是理解我国政治制度的重要依据。将政党制度写入宪法序言,确认了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宪法地位,这也意味着任何破坏或否定这一制度的行为都是违宪的。

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这十六字方针是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核心指导思想。长期共存是指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互相监督是指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相互提意见、作批评,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肝胆相照是指双方开诚布公、真诚相见;荣辱与共是指双方共同承担国家建设和发展的责任与荣誉。多党合作的主要内容体现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个方面。各民主党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着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重要作用,这是我国区别于其他国家一党制或多党制的重要特征。
人民政协是我国蕞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实行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岸虎】建议考生在复习时注意区分政党与政协的关系:各民主党派是政治联盟性质的政党,具有自己的组织体系和组织纪律;人民政协则是统一战线组织,不属于国家机关但发挥着重要的政治作用。政协的主要职能包括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其内容包括国家大政方针、地方重要事务以及群众生活中的重大问题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作为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其性质和作用在宪法中有明确体现,是我国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以上是【岸虎法硕】分享的关于我国政党制度宪法规定的核心内容。建议法学考研考生重点记忆宪法序言中关于政党制度的相关表述。